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针对清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深化改革,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把“管用”作为建章立制的核心要求,制定的制度既要有宏观构架,又要有操作细则;既要有政策依据,也要有法律依据;既要立足当下,更要着眼长远。对于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提前预判,做好制度防范,坚决防止为建而建、流于形式。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于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重申,抓好落实;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予以废止;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时间研究制定新制度。各牵头单位还要注重与上级对口部门和下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做到上下对接、无缝对接。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仅要可执行、可操作,还要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可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制定的每项制度都要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有关意见,坚决杜绝重数量轻质量甚至搞制度作秀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