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工作
年初以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研究具体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将疫情防控常态化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包保责任制,对主管处室和直属单位担负起防疫主体责任,成立督导组,对各直属各单位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调整了吉林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分工负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分别设置联络员,负责本组当日工作情况的汇总报告。加强值班值宿、突发事件和疫情报告等制度。按照本级制定的《市司法局机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手册》,进一步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养成不聚集等良好习惯,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是强化场所管控力度,严防输入性病例。从1月12日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提升疫情防控警戒等级,对疫情排查、戒毒人员管理、干警职工管理等重要环节进行重新部署。提升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管控力度,严格执行“14+14+14”封闭执勤模式。加强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暂停戒毒人员探视、探访,畅通所内亲情电话和远程会见系统。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强化重点人员排查、重点部位管理,建立体温监测站,加强餐饮食品管理,定点采购食品,登记食品来源、品种、数量、采购时间,严控食品储存、加工环节。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卫生防疫工作组每日整理排查信息,及时汇总场所防疫情况,及时向吉林市司法局和省厅戒毒局报告。
三是突出窗口单位防控,确保群众健康安全。加强对江城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仲裁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防疫督导。按照市司法局《常态化疫情防控手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安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当前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发挥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保障作用,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