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教育局切实有效实施阳光分班
为贯彻落实《吉林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根据桦甸市教育局工作部署要求,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继续实施“阳光分班”。
为切实做好“阳光分班”工作,教育局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一把局长担任组长,由学校具体负责,以公开、均衡、随机、全面为原则,利用吉林市教育局责成相关部门统一研发的分班软件,按照预定的分班程序,在教育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监督下完成“阳光分班”操作过程。分班结果以班为单位,在“阳光分班”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三份,并由局派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签字后,一份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一份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份学校保留存档。
今年桦甸市第三中学共有初一新生900余名,根据初中班额规定,共设18个班级。分班过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分班软件安装、学生数据导入、软件分班结果等电脑操作,均有监督员和家长、学生代表在操作员左右监督,并通过大屏幕在现场直播。班主任的分配也是遵守随机的原则,在班主任抽取抽签序号后,按照此序号顺序抽取班级。分班结果确定并由监督员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校领导公布最后结果,并打印公示,分班的每个细节全部记录在***机中。家长和学生对“阳光分班”表示认可和赞同。
在各级领导、家长及学生代表的监督下,桦甸市2018年“阳光分班”工作顺利完成,分班全过程公开透明,不但有效消除了家长和学生对分班的疑虑,同时,也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学生日后的有效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