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
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在进行《湖北团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经济开发区建成后会有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物排放,为使团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趋利避害,本次公示的目的是了解公众对团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当地群众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以便对规划不足之处做出改进。
一、团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介绍
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现状主要包括城南工业园和城北工业园,主要沿现状江北一级公路沿线分布。经过多年的发展,工业园目前形成了四面开花、“工业围城”的格局,限制了中心城区的发展,同时开发区原范围位于团风县县城中心,可利用发展用地较少,随着团风县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原范围可利用空间不足;此外,团风县总体规划修编减少了城区中工业用地比例,工业产业发展与周边方高坪及马曹庙、但店乡镇相结合。因此,2019年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规划进行了修编,编制完成了《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本次修编后规划范围包括城南片区、城北片区、方高坪片区、马曹庙片区(包含两个片区)、但店镇片区共六个片区,总规划面积约21.28km2。
其中,城区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城北片区总面积约1118.53hm2,北至规划10#路,西南至江宇路、东南接迎宾大道,西至团风大道北延线,东至G347国道(外环路);城南片区总面积约690.08 hm2,北至临江一路、规划15#路,南至规划48#路(罗霍州二桥),西至团风大道,东至G347国道。方高坪片区总面积约106.02hm2,北至241省道(规划长河北路),南至天然村,西至稻草湾村,东至徐家凹。马曹庙划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西片区总面积约82.72hm2,北至薛坳村,南至樊家细湾,西至细屋咀,东至花园咀;东片区总面积约31.94hm2,北至杨家湾,南至上方家湾,西至孙家湾,东至318国道(与343 省道交叉口)。但店镇总面积约98.40hm2,西起王岗一路、东至武英高速连接线,北起向阳南路、南至纬三路。
二、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评价范围内各保护目标计算点和最大落地浓度点SO2、NO2、PM10、TVOC贡献值占标率均较小,叠加本底以后能够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但PM10、PM2.5预测值在各保护目标计算点和最大落地浓度点占标率较大,预测值已接近环境质量最大浓度限值,区域内PM10环境容量有限,建议开发区应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区域环境能稳定达标。在规划年限内,若出现区域不达标情况,则规划区新增污染物排放必须以2倍削减源进行替代。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区域内各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较好。规划实施后,近期污水分别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长河,方高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宋墙河,马曹庙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百庙河,但店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五桂河。收集进入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应严格按照拟定的纳管水质要求排放;严禁未经处理的不符合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控制要求的第一类污染物直接排入接纳管网。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证处理效率,确保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一级A标准排放。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开发区规划,开发区内生产生活用水均由自来水厂统一供水,供水水源来自长江、巴河等,不进行地下水开采,因此,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位造成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方案实施后噪声影响将有所增加,特别是受物流交通的影响,规划道路两侧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现状将有明显的降低;另外受工业噪声影响,工业开发区域声环境质量均会有所降低。经预测分析,开发区规划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上均能达标。为确保区内各声环境功能区达标,应严格执行噪声控制措施。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的建设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利用类型的变更,以及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化。
规划实施后,开发区的地表植被覆盖率将会明显下降,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量和初级生产力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区域的农业生产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城镇工业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将更加明显。
三、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遏制重复建设;②严格限制新增燃煤的项目建设,新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环保控制措施,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③加强清洁能源利用;④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⑤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⑥加强扬尘污染综合管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要求入区企业提高用水循环率,减少工业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②通过废水治理和废弃物再利用,严格控制COD、氨氮和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停产整治;③开发区内的排水应根据要求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高浓度废水稀释排放,各企业应建立必要的排水系统和事故池,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④加快高铁工业园生活污水进入团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的建设,保证高铁工业园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区域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项目入驻前应保证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成,确保项目污水可以经配套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开发区内未拆迁的居民点不受影响;②对入区企业噪声源进行控制。企业必须合理规划建筑物布局,加大降噪设备的投资,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按照规划建设绿化隔离带。禁止在居住用地附近建设高噪声设备;③加强道路的绿化,减少交通噪声。道路的路面应选择噪音产生较小的材料,在交通干道两侧应预留一定距离的缓冲带。通过上述各类噪声防护措施,开发区内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规划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设置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在固废集中送出厂区进行处理处置之前,将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和堆放,设有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②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③在危险废物的收集过程中,应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对于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应采取专门的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针对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危险废物特性,采取分类处置的方法,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监测工作;②危险化学品罐区、仓贮区需合理布局,做好基础防渗,园区内的不得建设深埋化工设施;③区域地下水保护的重点是加强管理,形成监测、评价、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管理相对协调的综合管理体系。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化工项目生产车间、涂装生产车间地面、废水收集管道、应急事故池、化工项目储罐区等按规范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加强管理和定期检查;②强化管理,严格操作,严禁废水直接外排;③厂区除绿化用地外应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必须堆放在仓库内暂存,库内必须进行防雨、防渗防漏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间内基础必须防渗,使渗透系数低于10-7cm/s。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范要求。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合理规划、减小环境风险;②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四、征求意见稿的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0ohwv9jv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EAZCtVvE
纸质报告书查询途径: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章科长
联系电话:159****3379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502743.345
联系邮箱:511049076@qq.com
六、公示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全文及公众意见表链接)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该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初始发布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