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口计生局五个规范积极打造阳光计生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全县21个乡(镇、社区)345个行政村统一形式、统一内容制作了阳光政务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在县人口网公开部门职能、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依据、法律法规条文等,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是规范办事程序。统一办事程序,在为群众办理计生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工作上,严把程序关,逐项依法审查,做到既不故意设卡又能严把计生关。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和征收标准,加强人口计生与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高依法管理人口计生工作的水平。四是规范村(居)自治。及时修改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完善计生合同管理、干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五是规范社会监督。畅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特邀行风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广泛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