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四加强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明确责任。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作用,及时发布打击传销警示。各工商分局利用开展“3.15”活动,深入学校、社区、街道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积极向屋主、租户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行为的本质及如何分辨传销行为,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打传行动中。 三加强监管举措,规范市场秩序。针对传销活动越来越隐蔽的特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出租屋、酒店、宾馆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加大防控力度,不给传销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同时,对信息咨询中介行业建立联系档案,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并要求各经营者签订承诺书,不得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当地工商分局、派出所报告,从源头上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发挥打传联防机制,推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打传工作格局,继续将打击传销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与当地派出所、社区、村委会、企业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及时掌握,打击及时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