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广州市乐驰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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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经查,广州市乐驰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详见***)自从在我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从未购置车辆投入营运,已违反了开业时作出的“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180天内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我局决定注销上述8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增城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超过180天未投入运输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名单(统计截至2023年7月4日).xlsx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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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1:58: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