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2023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遴选公告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资金120万元,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800亩,补助标准平均每亩1500元。
一、项目建设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点、以农为先原则。突出“宜机化”主题和耕地属性,以目前无法运用大中型农机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的耕地为改造对象,以适宜生产过程的高效机械化为目的。
(二)坚持集约高效、示范引导原则。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权属清晰、窗口示范效应突出的区域实施,鼓励在撂荒地上实施,鼓励整村推进。
(三)坚持定额补助、差额自筹原则。项目资金按照定额补助、差额自筹、先建后补的方式支出。省级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工程费用的支出,项目投资的不足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其中:工程费用的支持内容不包括改造后的土壤培肥熟化和深耕(翻)费用。工程费用应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计算。
(四)承担主体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区进行实地勘察测绘和规划设计,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承担主体依据有关规定选定施工单位。承担主体需委托监理机构对建设过程进行工程监理。项目施工完成后,由项目承担主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进行审计。上述费用由承担主体自筹。
(五)坚持规范管理、提高建设效能。项目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DB14/T2302-2021)组织和建设,保障科学规范实施。
二、申报方式
有意向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组织向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申请。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实施主体,并向社会公开选定的实施主体,签订签订《阳曲县2023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协议书》,明确项目实施地点、面积、内容、时间等内容和责任,实施主体要按照协议书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表报送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4月27日--5 月4日
报送地址: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阳曲县城首邑西路87号
联系电话:0351-5521322
阳曲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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