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业税改增值税8月推广已录入纳税人7700余户
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以及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目前全市已录入“营改增”纳税人7700余户。 据了解,“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制度。“营改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营改增”后,增值税将覆盖所有货物与劳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现象将被消除,企业税收负担将会降低。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市“营改增”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是指陆路运输(不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从事广播电视的制作、发行、播映的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也将纳入“营改增”范围。 “我市目前已录入调查软件的纳税人累计7700余户。”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分行业小类来看,陆路运输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试点纳税人认定较快。实施“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在现行17%、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将新增11%、6%两档税率。其中,提供有形资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此测算,小微企业将成为“营改增”最大受益群体。 市地税局相关人士提醒:“营改增”从8月1日起试点,但增值税真正实现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是从9月1日开始。8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实际是7月份的,因此,机关纳税人还继续在原地税主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9月份后,“营改增”纳税人的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依然在地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