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燃气总公司提醒液化气用户3月10日后只充装和销售新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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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3月7日,我市液化气用户使用证更换及气瓶整治更新工作进展顺利。截至今天上午,市燃气总公司已办理更新钢瓶手续5688套。 经市政府批准,自去年12月10日起至今年3月10日止,市燃气总公司实施液化气用户使用证更换及气瓶整治更新工作。3月10日后,该公司将继续按照新的钢瓶管理制度为用户办理入户及气瓶更新业务,不再充装和销售原公司自有的气瓶,只充装销售带有保定市燃气总公司标志和专用陶瓷条码的新投入气瓶。此举重在消除气瓶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同时,该公司建立气瓶和用户档案信息及微机化管理系统,对气瓶使用实行全过程动态***式管理并进行使用登记,一瓶一份动态***电子档案,电脑自动提示对气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气瓶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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