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反馈廉州湾大道(西门江西岸至向海大道路口段海城区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业主变更的函
北环函〔2023〕114号
北海廉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北海廉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廉州湾大道(西门江西岸至向海大道路口段海城区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业主变更备案的函》(北廉鑫函〔2023〕2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对“廉州湾大道(西门江西岸至向海大道路口段海城区段)”的业主由“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你公司无意见。
对于你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所负责的“廉州湾大道(西门江西岸至向海大道路口段海城区段)”,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仍须严格按照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北审批建准〔2022〕8号的批复要求落实。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