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享受116亿元家电补贴
市财政局发布消息,截止到今年2月1日,全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82.6万台(件),已兑付补贴资金11.6亿元。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不仅繁荣经济,而且带动了农民消费。 据了解,河北省财政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转发了《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3年2月1日起,我省原补贴对象购买含电动自行车在内的10种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3月10日零时起,我省中标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5月1日零时起,各级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 通知要求,政策到期后,地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各级商务部门要监督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录入销售、补贴申报等信息。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