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姜水清总河长巡查大沽河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部署开展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省、青岛市相继召开系列会议对河长巡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各级河长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动真碰硬,像“门前三包”一样抓好各自负责河道、湖库的管理保护工作,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湖、水库、湿地的基本情况,掌握并组织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为全面落实好上级相关要求,7月19日,市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姜水清,副总河长、副市长曹杰军一行对大沽河进行了巡查。
姜水清一行自大沽河左岸下马村段自上而下进行了巡查,听取了有关镇(街)工作汇报,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了工作部署。
姜水清强调,河长制工作要在抓实抓细上下功夫。从巡河情况看,沿河各镇(街)河长制工作开展还存在不均衡现象,“清河行动回头看”整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各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要切实发挥作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要求组织开展巡河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姜水清要求,要加大水质方面的治理力度,中央环保督查以及“清河行动回头看”都将河道督查列在内,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河道水质问题,严禁私设入河排污口,坚决杜绝各种污染源,建立河流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确保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