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广泛开展阳光农廉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日前,即墨市在所辖村居内广泛开展了“阳光农廉示范村居”创建活动。“阳光农廉示范村居”要求村居达到集体“三资”监管好、民主管理执行好、惠农政策落实好等“七好”标准,对存在“两委”干部年内受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村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评议满意率低于90%等其他七种情形的村居,坚决予以“一票否决”。该创建活动从每年的11月上旬开始组织一次集中评选,每个镇(街道)原则上每年申报1-2个村居。创建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通过村居自查提出申请、镇(街道)组织初审并向市推荐申报、市组织实地检查测评的方式,对申请村居的每项测评内容按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考核验收实行100分制,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居方可获评“即墨市阳光农廉示范村居”。即墨市将该项创建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并将示范村居的负责人优先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政协委员;各镇(街道)也把此项创建活动与对村居和党员干部的评先树优、奖励惩处等工作相结合,以提高村居参与该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营造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