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9年一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青文广新办发〔2019〕1号
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2019年一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1月3日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一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
根据青岛市“安全月”制度安排,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实际,制定2019年一季度“安全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行动),扎实推进文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文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日-1月31日。
三、重点工作
(一)召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新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一是落实好文化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督导检查。根据市安委会部署,及时联系市政府分管领导,于春节、“两会”前后到文化行业生产经营一线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落实局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督导检查。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相关业务处室,要积极联系所分管局领导,组成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所监管范围内的文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局领导带队检查分组表见***1);三是落实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和局属单位自查自纠。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要督导所监管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及局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自查力度和整改力度。局属各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三)督导企业加强值班及巡查检查。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对春节、“两会”期间正常生产的所监管企业,要督促所监管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巡检制度,加强重点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定期巡查,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擅自脱岗等行为。对春节、“两会”期间计划停产的所监管企业,要督促所监管企业在停产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清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料,加强正常运行设备安全巡查和值班巡查,确保停产期间的绝对安全。局属各单位也要加强日常及“两节”“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及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稳定。
(四)扎实推进文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要明确所监管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结合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文广新办发〔2018〕43号)要求,针对春节、“两会”期间各类活动和季节气候特点,切实加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文博保护单位等进行火灾隐患重点安全监管,市文物局在做好所监管单位的日常督导检查的同时,要积极协调消防部门,协同落实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夜查工作,确保全市文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运行。
(五)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厅字〔2018〕56号)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春节、“两会”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要督导所监管文化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应急技能教育培训,提高应急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事故初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相关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按照活动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保“安全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抓好督导检查。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相关业务处室,要认真制定督查计划,综合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暗查暗访、专家参与等方式,重点查找所监管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完成闭环治理,同时要建好督查台帐备查。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一季度督导检查计划,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督导检查计划表(样表见***2)通过邮箱报局办公室。
(三)按时报送信息。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通过邮箱报局办公室;“安全月”活动总结于2019年2月12日前报局办公室。(邮箱:songyansy@qd.shandong.cn;联系电话:82867280)
***:1.局领导带队督查分组表
2.督导检查计划表(样表)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发 |
***1
局领导“安全月”督导检查文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组表
组 别 | 带队领导 | 督查单位 | 牵头处室 | 备注 |
第一组 | 王纪生 |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印刷发行方面经营单位和企业 | 新闻出版与版权管理处 印刷发行处 | |
第二组 | 王 琳 | 文化艺术和对外交流方面经营单位和场所 | 艺术处 | |
第三组 | 李文革 | 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方面经营单位和馆所 | 广播电视管理处 公共文化处 | |
第四组 | 韩大钧 |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场所 | “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第五组 | 辛 龙 | 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产业、电影电视剧方面经营单位 | 综合督查处、文化产业处 电影电视剧处 |
***2
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监督组及相关业务处室
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导计划
单位: 2019年 月 日
时间段 | 检查督导单位 | 检查督导内容 | 带队领导(督查人)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