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启动城市道路桥梁综合整治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昆明市城市道路桥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在明年6月20日前完成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路面破损、坑塘、沉降,人行道地砖松动、缺失及桥梁隧道、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集中整治处理,提高通行质量,缓解交通拥堵。
整治范围包括各区维护管养的城市快速道路、主次干路、支路以及立交桥、一般桥梁、人行天桥,市交运局负责管养的二环系统、西北三环以及草海、张峰、岗头山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8月起,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相关部门就已开始对所辖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并分类梳理汇总,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对于车行道,检查的主要病害有沉陷、坑槽、车辙、松散、翻浆,各类井框与路面高差、剥落、缺失以及路面积水情况等。”该负责人表示,对人行道的排查主要为是否平整、积水,地砖是否松动、残缺、相邻砖块高差是否符合要求,路沿石是否稳定牢固,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等。
“桥梁主要排查桥梁桥面是不是平整、有没有裂缝,桥台有没有跳车现象,泄水孔有没有堵塞、破损,伸缩缝是不是完好,以及人行道、沿石、栏杆有没有破损、断裂、锈蚀等情况。隧道、涵洞主要检查隧道内铺装有没有变形、沉陷、破裂和有没有漏水、积水,抽水泵工作是否正常,涵洞洞顶路面有没有明显沉陷,照明设施有没有损坏。”该负责人介绍,此外,还要检查养护施工期间有没有按照要求施工,维修质量是否合格。
按照《实施方案》,此次综合整治将分4个批次开展,整治持续到明年6月20日。其中,第一批次将整治40米(含40米)以上城市道路,针对局部路段路面、人行道地砖存在下沉、变形、破损、裂缝等情况,采取局部综合整治。第二批次为40米以下至25米以上城市道路,将针对沥青面层因时间久老化、病害多、平整度差,路沿石变形、损坏较多,人行道铺砌青石板转及破损、缺失、松动较多的情况,采取小中修标准进行综合整治。第三批次将针对25米以下道路路面结构差、道路病害多、损坏情况严重等情况采取大中修标准进行整治。第四阶段为危险路(桥)段综合整治,对因为道路、桥梁设计、施工质量、设施配置等方面因素造成的危路危桥,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安全处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在第一、二、三批次的综合整治中,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道路现状,对道路两侧靠近绿化带破损的路沿石、人行道,使用多空透水材料进行修复或更换,而采用透水砖进行铺装可以使雨水渗入地表,避免路面积水,方便市民行走。”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今年12月至明年7月20日期间,将根据各批次整治要求和完成时限,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检查。“此外,还将通过此次综合整治的巡查检查,把管养设施的基础资料录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系统数据,为今后我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