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推进济南督察局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4月9日至5月10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我市开展了2018年度土地例行督察驻点督察,就我市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利用、土地执法、涉地规范性文件、土地督察整改责任落实等土地管理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5月11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组初步反馈了督察意见。针对例行督察反馈的问题和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迅速将会议精神和督察组的整改意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书面报告,提出了整改建议和具体工作部署安排。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例行督察土地问题整改工作,5月22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请国土局和各区市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未来同类事情再次发生,治标治本”。
为全面贯彻落实5月11日反馈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批示精神要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迅速行动做好任务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将例行督察整改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每周进展调度。5月15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向各区市国土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局有关处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整改查处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局迅速向区市党委、政府报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查处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对照下发的7类土地问题清单,迅速组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5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并提请相关区市政府于5月底主动到济南向济南督察局督察组汇报工作进展。要求局有关职能处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主动联系做好问题销号工作。同步代市政府起草并上报了《青岛市例行督察土地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各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按照5月11日反馈会议工作部署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任务落实,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情况起草整改实施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各区市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力争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6月底前取得有力进展,年底前顺利完成土地督察济南局提出的整改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