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地税局推行首违不罚新规
今年以来,即墨市地税局实行“首违不罚”制度,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未按期办理变更登记、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使用***等轻微违章违法行为”,纳税人首次违反则税务机关责令限改,不予处罚。新规大幅降低了处罚标准,特别是将占较大部分税收违法行为的逾期申报违法行为纳入“首违不罚”范围,将大幅减少处罚次数,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日前,青岛巨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因财务人员出差耽误本年度1季度财务报表的申报,造成3天逾期申报,按照原来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该公司为外资企业,规定因财务人员疏忽出现逾期未申报的情形受到税务机关处罚,财务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首违不罚”措施使该企业成为首批受益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