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防信息2016第2期
【工作动态】
市人防办组织开展全市警报设施安全大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市人防办组织开展了全市警报设施安全大检查。1月20日至22日,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带领指挥处、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相关人员,先后赴各区、市,并在区、市人防办有关人员的带领下,对辖区部分防空防灾警报设施供电、控制、避雷系统以及户外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个别警报器电路接头不规范、户外设施锈蚀等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办分管领导还结合去年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习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指挥通信工作进行了重点研究部署,并明确提出要求。(指挥处、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崂山区人防办)
市人防办督导检查城阳区人防安全生产工作
1月21日下午,市人防办分管领导带领法规处有关人员,到城阳区督导检查人防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弘通和田城小区、万科桃花源项目建筑工地,实地查看了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使用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和管理情况,要求小区物业部门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地下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规范组织施工,确保人防工程建设安全。城阳区人防办主要领导陪同参加了督导检查。(法规处、城阳区人防办)
【区市动态】
市南区、平度市人防办开展防空防灾警报设施安全巡检和维护活动
根据市人防办《关于在全市人防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指挥通信警报设施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南区、平度市人防办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组织人员对辖区防空警报设施开展了全面巡检和维护,整改了发现的问题,确保了人防警报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市南区人防办、平度市人防办)
【简讯】
即墨市人防办全员参加写作心得讲座。近日,即墨市人防办全体人员参加了由即墨市城乡建设局举办的写作心得讲座,即墨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讲授了公文写作的要领、技巧以及如何进行写作的创新,对提高人防干部职工公文写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即墨市人防办)
市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组织进行电梯专业知识培训。1月22日下午,市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邀请电梯专业技术人员,围绕电梯运行特点、常见故障处置、应急逃生技能等三个方面,向单位干部职工详细讲解了电梯专业知识,并进行了现场操控演示。培训过程中,单位工作人员逐一进行了操作体验,有效提升了对电梯专业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市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
市人防质监站开展廉政专题警示教育。近日,市人防质监站召开廉政专题警示教育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及市办有关文件的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特别对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市人防质监站)
【他山之石】
巴彦淖尔市五项措施强化人防法治建设
2015年,巴彦淖尔市人防办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加强人民防空法治建设,实现了人民防空依法行政由“经验化”向“法治化”的转变。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创新人防审批服务方式改革,制定出台了《巴彦淖尔市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管理制度》,简化和规范了人防行政审批流程,压缩了办结人防许可证时限,提高了人防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深入房地产企业和相关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共举行全市性的执法检查4次,下达执法文书45份。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四是推行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市、旗县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人防普法宣传教育,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做到既是执法员,又是宣传员。通过宣传,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五是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4月份举办了全市人防依法行政培训班,强化了人防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了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烟台市认定首批人防教育示范学校
近日,烟台市人防办、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首批人防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认定烟台市第一中学南校、烟台永铭中学等12所学校为烟台市首批人防教育示范学校。为推动学校人防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创新学校人防教育方式、内容,提升学校人防教育工作水平,提高学校人防教育成效,2014年7月以来,烟台市人防办、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创建人防教育示范学校活动。一年多来,各县市区人防办、教体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通力协作,积极指导,并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资、器材保障。申请创建活动的学校,在全面完成上级规定的人防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对照人防教育示范学校“有领导、有队伍、有制度、有计划、有场所、有预案、有活动、有保障”的建设标准查缺补漏,完善内容。2015年11月至12月,由烟台市人防办、教育局组成联合认定委员会对创建活动进行了认定,通过采取调阅材料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认定12所学校为烟台市首批人防教育示范学校。
下一步,将在总结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人防教育示范学校规模,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烟台人防学校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