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鑫泰泡沫加工厂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鑫泰泡沫加工厂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5月17日至 5月2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鑫泰泡沫加工厂新建项目建设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鑫泰泡沫加工厂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铁岗村第十三经济社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900m2,共设置生产车间一间,以大块泡沫板材为原料,经过线切、免膜等工序生产包装泡沫,年产包装泡沫20万件。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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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线切、免膜工序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排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包装废物交由专业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线切、免膜工序边角料员工日常生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噪声日常营业营运噪声文明经营,加强员工管理,避免产生人为噪声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根据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附近目前无生态敏感点。故建设单位只需做好污染物防治措施,使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201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