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三项措施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一是建立处分决定送达制度。处分决定作出后,十天内送达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由接收人员在处分决定送达表上签收。二十天内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或党的基层组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宣布,由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告知其权利、听取其意见,对个别拒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签署意见的,在处分决定上写明情况、签字确认。
二是及时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一并送达执行机关,督促执行机关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在三个月内报批准机关备案。2011年,该市7名应调整职务、工资等相应手续的受处分人员手续全部落实到位。
三是不定期进行督查。建立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到有关单位督查处分决定落实情况。自去年以来,先后5次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检查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宣布执行,职务、级别、工资是否调整到位,处分决定是否归档等情况,均未发现问题,处分决定都得到了很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