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强化检打联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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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抽检不及时,执法就被动。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分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两类,分别由农产品质检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实施,其中风险监测结果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风险监测不合格的农产品须依法取证方可立案查处。由于农业生产时效性强,往往错失取证良机,导致“检打脱节”,给监督执法工作带来被动。
今年以来,市农委创新思路,成立了由农业执法人员和农产品质检人员组成的抽检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将风险监测全部转变为监督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启动立案查处程序。这种做法,有效整合了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了执法成本,减轻了受检方负担,切实解决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打击违法行为脱节、检而不打问题,充分发挥质量抽检的应有作用。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共开展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1326批次,快速检测73800批次,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3家“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给予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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