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放宽生产经营条件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推进市场平等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商品或领域,都允许个私企业生产经营。
二是降低企业设立门槛。允许出资人以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禁止外,对不影响公共利益、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产权和使用权的住宅,在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从事经营的证明后,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手续。
三是推行试营业制度。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困难家庭等七类群体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需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1次,有效期6个月,并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