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完善五项机制推动法治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法治区创建联席会议,加强对法治区创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不断完善联系会议的工作流程,确保全区各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全区法治区创建工作合理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工作检查制度。进一步细化法治区创建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把法治区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到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量化体系,今年以来,区普法办对全区6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治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完善联络员工作制度。区普法办建立完善法治区创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了联络员工作任务,完善了联络员的培训及奖惩制度,切实提高了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完善工作调研制度。全面完善工作调研制度,制定年度法治区创建工作调研计划,细化调研内容、报告格式、考评方式等项目,把各单位调研情况纳入到年终考核,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已完成调研报告20余篇,有力推动了法治区创建工作的落实。五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季度上报一篇法治区创建工作信息,在全区推广学习优秀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向上级及有关媒体推荐,截至目前,共收到法治区创建工作信息40余篇,10 余篇信息被《法治通迅》、《青岛法治》等刊物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