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举办2010年度物业管理法规培训班
为***市北区物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普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促进物业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日前,市北区物业办组织举办了全区物业管理法规培训班。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副主任王西涛,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金玉,市北区法院民五庭庭长王卫青出席培训班,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班聘请了市北区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张伟和德衡律师所丛广林律师授课。
培训班由区物业办宫雅莉主任主持。首先市物业办张宣文主任作了动员讲话,张主任强调各物业企业一定要重视此次培训,认真学习,利用此次培训强化依法服务业主的法规意识。之后,张伟副庭长就法院如何审理物业管理中遇到的纠纷进行了讲解,如小区业主车辆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如何处理业主野蛮装修,业主大会解除物业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等;丛广林律师就劳动合同法,特别是如何识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如何和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企业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讲解。培训结束后,又进行了现场研讨,会场气氛热烈,效果明显。最后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金玉作了***,要求各企业要强化法规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配合协调,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苦干,努力推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不仅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法规意识,明确了如何依法服务业主,如何依法管理企业,而且还促进了与区物业办的工作交流,密切了双方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从而有利于全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健康发展。下一步,区物业办将结合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全区物业服务市场,如进一步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对建设规模大的项目,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对参加投标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建立市北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库,把服务水平高、业主满意率高的企业吸收到优秀库中,作为前期物业管理和业主大会招投标活动中的候选企业,从而引导全区物业管理向集团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