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装修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装修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装修垃圾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靖江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地点:靖江市西来镇丰产村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资源化利用200t/d,填埋处理规模110t/d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振动、扬尘、废水、生态景观等。
运营期:破碎筛选的粉尘、填埋作业废气;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等废水;再生骨料、废金属等固废。
(三)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降尘、减噪、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一)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垃圾破碎粉尘、垃圾筛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填埋过程产生的扬尘、填埋机械燃料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产生的少量H2S和NH3等无组织排放。(2)废水: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后,回用于库区抑尘喷洒、绿化用水和冲洗废水。(3)固废:废膜、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再生骨料及废金属外售。(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总图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见本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靖江市城市管理局(靖江市江平路228号,0523-84894522,cgj84894522@126.com)。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李工,南京凤凰西街241号,025-85699124,3965982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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