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莱西市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民政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团市委、妇联及各镇(街道,开发区)等23家政府职能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置在莱西市民政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交流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制定和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措施,指导和督促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衔接,向市政府提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定情况。
此外,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必要时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协调解决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合力研究解决救助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