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街头出现流动法庭服务车
最近,城阳区出现了法官***服务的——“流动法庭”。
3月27日,家住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的张大爷和老伴就请法官在自家开了一次庭。
今年72岁的张大爷与老伴身体长年有病、腿脚都不灵便,生活刚刚能自理。前几年儿子还算孝敬,但时日一长,儿子就借口自己收入不高而一直拖着不给赡养费。老两口生活落入困境,一段时间以来仅靠每人两百多块钱的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无奈之下,二人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告到法院。二人本以为打这官司会很麻烦,实际过程中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贴心快捷服务——二人到城阳区法院夏庄法庭立案时,得到了法官的热情接待,法官还告诉这两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可***服务。这样,3月27日,夏庄法庭根据两位老人的需求出动了“流动法庭”服务车,法官走进老人家中对老人和其儿子进行调解,重点从法律及情理等方面教育引导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并出示“流动法庭”服务车上的有关案例材料,讲明履行赡养义务是应尽的法律职责。经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老两口和儿子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儿子每月负担老人赡养费人民币500元,并自今年起每年承担老人烤火费人民币1000元。调解结案后,老两口拉着法官的手再三感谢,一个劲念叨:“没想到法官还能***服务,没想到这么快打赢官司……”
“流动法庭”是近两年来国内司法界出现的新鲜事,它最早出现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山区和边远农村。城阳区法院较早地将这一新生事物引进城市,在我市法院率先开出了“流动法庭”服务车,针对辖区地域狭长的实际,重点服务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城阳区法院副院长刘桂世介绍说:“从法院角度来说,流动法庭增加了基层法院的办案成本,尤其是在目前办案经费和人员本来就紧张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克服一些困难。但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流动法庭’为当事人节省了往返车费和时间,特别是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不再为打官司发愁,由此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有助于改变人们头脑中‘打官司难’的传统观念。更重要的是,从全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角度来说,通过‘流动法庭’就地办案、现场审理,在彰显司法公正与权威的同时也体现和谐司法的亲民爱民宗旨。”
城阳区法院的“流动法庭”是于前一段时间在全区设立10个社区法庭基础上的进一步创新,以最大限度地贴近群众、方便群众。首个“流动法庭”由该法院夏庄法庭负责运行,设施齐全的“流动法庭”服务车车身上醒目的“广告语”——“流动法庭,为您提供法律咨询、预约立案、***办案服务,电话87871244”,向人们诠释了“流动法庭”的多项便民服务功能。
“全区的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只要有诉讼需求,打一个服务电话,‘流动法庭’就会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办案;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却又不愿意法官入户调解或在自家门口开庭的,‘流动法庭’可以将当事人接到附近的社区法庭或法院开庭;对一些典型案件,‘流动法庭’将到人员相对集中的小区、集市上开庭,使办案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总之,‘流动法庭’有求必应,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开庭。”夏庄法庭庭长纪华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