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简报201058期我市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检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第48次市长办公会议的工作部署和加强政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于5月2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建平同志作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市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全面启动。我局将全面清查各类凭借行政权力或政府资源的乱收费行为,有针对性地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现象,切实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0日前为自查上报阶段,该阶段由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清收费类型、标准、依据、收入规模及支出用途等,认真填写自查工作表; 6月10日后为专项检查阶段,该阶段将对重点单位重点收费组织专项检查,对在查处举报案件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适时组织专项检查;7月底前为分析整改阶段,总结前期工作,形成检查报告及治理措施和建议上报市政府,并认真组织整改。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成效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依托行政权力委托收费、指定收费、垄断性收费的依据、标准和合规性。在检查范围上,将凡与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有人事隶属关系或采取一定形式挂靠在主管部门开展有关业务的单位都纳入检查范围;在检查内容上,凡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组织的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其他各项收入均纳入检查范围。
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本次检查作为今年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对单位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却故意少报、漏报或瞒报的,一经查实,按“小金库”检查有关规定处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成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其中,属于乱收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需保留的,要明确收费性质和定价形式,对需由企业或政府外部机构承担的审批前置服务并收费的,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委托或指定方式,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将各类收费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四、加强日常监督,严厉惩治乱收费行为加大监察、审计、物价、财政部门监管合力,把对乱收费的检查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监察部门设置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举报,接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审计部门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检查纳入今后审计重点,开展专项审计。物价部门结合收费年审,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收费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惩戒整改到位,并适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乱收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下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坚实基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一、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0日前为自查上报阶段,该阶段由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清收费类型、标准、依据、收入规模及支出用途等,认真填写自查工作表; 6月10日后为专项检查阶段,该阶段将对重点单位重点收费组织专项检查,对在查处举报案件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适时组织专项检查;7月底前为分析整改阶段,总结前期工作,形成检查报告及治理措施和建议上报市政府,并认真组织整改。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成效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依托行政权力委托收费、指定收费、垄断性收费的依据、标准和合规性。在检查范围上,将凡与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有人事隶属关系或采取一定形式挂靠在主管部门开展有关业务的单位都纳入检查范围;在检查内容上,凡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组织的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其他各项收入均纳入检查范围。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本次检查作为今年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对单位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却故意少报、漏报或瞒报的,一经查实,按“小金库”检查有关规定处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成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其中,属于乱收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需保留的,要明确收费性质和定价形式,对需由企业或政府外部机构承担的审批前置服务并收费的,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委托或指定方式,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将各类收费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四、加强日常监督,严厉惩治乱收费行为加大监察、审计、物价、财政部门监管合力,把对乱收费的检查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监察部门设置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举报,接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审计部门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检查纳入今后审计重点,开展专项审计。物价部门结合收费年审,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收费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惩戒整改到位,并适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乱收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下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坚实基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