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司法局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
大通湖区司法局全面推行“以奖代补”制度,全年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5.4万元。
今年,大通湖区司法局对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定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民间纠纷调解的难易程度、案件的复杂程度、处理金额的大小,分简易民间纠纷、一般民间纠纷、大的民间纠纷、重大民间纠纷四个等次,依次以50元、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实行一案一补,极大地调动了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据统计,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底,大通湖区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1起,涉及当事人1455人,协议涉及金额达到687万余元,其中成功调解疑难复杂纠纷36起,为大通湖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