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探寻流动摊贩人性化管理
寒冬袭人,温情暖心。近几天,一直提心吊胆在马路上流动卖水果的孙洪岩心里非常高兴,在市北城管的安排下,他终于结束了多年的“游击生涯”,在大港纬二路开始持证营业。这是市北区城管执法创新流动摊贩人性化管理的成果,也是今年以来全市城市管理人性化执法的一个缩影。
流动摊贩占路经营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原则,今年市北区在整顿公共区域的马路设摊经营中,公开划定了27处公共区域,允许流动摊贩挂牌经营。目前,市北区约有十多处马路市场“转正”,领取“入市证”的流动摊贩近千人。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邓云锋在阐述这一管理创新时说,占路经营有着“便民”和“扰民”的双重性,它既解决了部分失业或外来人员的生活出路问题,同时也满足了诸多市民的生活需求,便利群众。但也不可否认,占路经营行为亦存在着妨碍交通、扰乱环境秩序等问题。诸多因素掺杂其中,不可偏顾一方,必须统筹兼顾。为此,市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区城管执法部门,经过认真调研后,结合辖区实际,主动作为,服务先导,积极协调市场建设、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挖掘公共资源潜力,解决商贩安置和齐抓共管问题。同时,深入社区街道,走近经营业户,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便民、扰民问题。
地处城乡结合部的李沧区在这方面也颇有创新。他们改变以往简单取缔的方式,采取“筑渠引流”的做法,多途径有效解决占路经营问题。“筑渠”,即对有一定规模和市场需求的占路摊点群,通过“以建设促管理、构筑合理疏导渠道”的方式,由政府投资设置合法经营场所,安置商贩入内经营,并协助相关部门实施规范管理;“引流”,即针对商业中心区域及其周边占路经营摊贩,通过设立专门的管理公司,加以培育引导,汇集零散的摊贩为一体,开辟临时民生早、夜市,实施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