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各粉尘涉爆相关企业:
根据《高明区安委办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粉尘涉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安办﹝2016﹞52号)要求,为抓好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危害防范与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粉尘防爆培训主体责任,请各镇(街道)迅速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通报本辖区粉尘涉爆专项整治现阶段有关情况
(二)观看佛山市传统产业粉尘涉爆隐患视频。
(三)观看粉尘爆炸原理及粉尘爆炸防范措施视频。
(四)提出粉尘涉爆专项整治验收工作要求。
三、培训时间
各镇(街)安全监管分局在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期间,自行确定时间、场地,组织辖区内粉尘涉爆相关企业参加专题培训。
四、参加办法
由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参加,相关企业在11月7日前将本企业参加人员按本文***一格式填报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安全监管分局根据辖区实际,全面组织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按要求派员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的实施、签到工作。在11月20日前将本辖区粉尘涉爆专项培训统计表报我局。
(二)各粉尘涉爆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按要求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的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再认真组织本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全员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促使企业全员熟悉掌握本企业粉尘危害特性及防爆措施要求、应急预案及演练,相关培训档案做好存档,以备查。
***:1.粉尘涉爆企业粉尘涉爆专项培训报名表
2.粉尘涉爆专项培训统计表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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