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莱西市坚持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近年来,莱西市共兴建水利工程14169项,水利工程有效灌溉面积为52.***/千公顷,荣获了“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市)”称号。
加强领导,严格考核。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实施。市、乡镇二级组织均组建了以水利部门为主的农田水利建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的日常工作。本着先应急后解困、先边远后近郊的原则,统筹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投资办法、建设标准等。全市统一制定了考核细则,年终由相关单位组成专门班子,对农田水利建设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资金扶持等挂钩。
政府扶持,多方筹资。为保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顺利实施,莱西市采取了一系列落实建设资金措施。一是坚持政府主导。2005年以来,先后争取青岛市以上资金43328.98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8612万元,有力地支撑了全市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二是采取“一事一议”。 4年来,全市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共投入资金10838万元,投劳1060万个,建设村级水利工程6243项。三是变存量资产为可用资金。市政府本着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截止2008年底,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共完成4650处,收回资金8000万元。四是发展民营水利。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积极鼓励支持个人、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与经营。4年来,全市发展投资50万元以上的民营水利大户22个,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14个,会员人数达到9100人。
强化措施,保障质量。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点多面广、上阵劳力多,搞好工程质量是关键。为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莱西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建设重点、质量标准、验收办法、资金管理制度及督导要求。各级办事机构严格按照《办法》执行,调兵遣将,派出大批工程技术人员挂点包项目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市水利局定期印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简报,交流经验、通报进展情况,表扬先进、激励全市;工程竣工后,在乡镇初验的基础上,由市水利局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严把质量关。据统计,95%以上工程达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