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佛山市商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参加日本韩国俄罗斯开展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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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5日发表
各相关企业、各电子商务协会:
市商务局转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日本、韩国、俄罗斯开展交流活动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44 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并组织本地开展跨境电商的网络平台、物流、金融、仓储等相关企业参加活动,企业可自主选择参加三场活动或仅参加其中的一场或两场。
二、报名参加活动的出访人员须自行办理出访手续和承担出访费用。按照佛山市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参与企业及商协会须注意保留提供实际发生费用明细、人员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签证费、保险费、机票、旅行社***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以备下一年度申报电子商务扶持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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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6:34: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