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小麦政策性保险试点
近日,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小麦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市小麦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试点期限为一年,2007年10 月1 日至10月31日进行小麦保险集中投保。主要以我市优质高产高效粮食示范区为主要依托,试点规模为100万亩,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各20万亩。保险费为每亩5元,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险责任主要为小麦生长期、收获期内的风灾、雹灾、冻灾以及火灾等。保费负担比例为市财政补贴60%,农民自担40%。保费财政补贴由青岛市、试点市两级财政分摊,其中平度、莱西市分别由两级财政按6:4比例分摊,即墨、胶州、胶南市分别由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摊。财政补贴数额按实际参保数量核定拨付。
对风险承担实行全市统筹、最高赔付额封顶的政策。最高赔付总额以当年总保费收入的300%为最高限额,由青岛市财政、试点区市财政、承保公司共同承担。同时,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并纳入市财政巨灾风险准备金账户管理。试点阶段,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农业保险经营的盈余积累,并支持承保公司通过国内和国际的再保险市场购买再保险分散小麦保险风险。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区市也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由市农委牵头,聘请农业专家成立小麦灾害定损调解委员会,各试点市参照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在试点乡、镇(街道)、村建立协保员制度,为承保、理赔工作提供协助。此外,试点方案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承保公司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确保全市范围内小麦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