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劳动仲裁办案效率
一是遵循便民利民原则,实行包括一步到庭制度、速调庭制度等在内的“五庭一体”灵活多样的庭审制度。继续采取“休息日仲裁庭”、“当事人选择仲裁员”、“一案三卡”等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成立以区劳动保障局为主管单位,以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具体承办单位的区劳动协会,广泛吸纳工业、服务业等行业单位、个人会员,通过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定期开展科学研究和经验交流等,积极预防、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纠纷调解机制,提高仲裁员调解意识,拓宽调解方法。对一些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手段在立案环节予以解决。同时,把握庭前、庭中、庭后、裁决前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随时掌握调解时机,进行随机调解。截至10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3起,结案109起,调解结案率达59.63%,为职工挽回各类损失160.06万元,为用人单位追回经济损失1***.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