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检察院陈砚和荣获孝感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8月21日,孝感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陈砚和表彰仪式在汉川市检察院举行。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孝感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郭远鹏宣读了孝感市授予陈砚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这是汉川市检察院2009年卢劲、蔡向阳两干警浴血斗歹徒荣获孝感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后,获此殊荣的第3人。
据了解,陈砚和是汉川市检察院公诉科干警,2013年6月2日晚9点30分,陈砚和在汉川公园与几个朋友踢完毽子,回家途经公园人工湖时,听到有人高喊:“有人跳水了,快来救人啦!”他飞快地跑过去,未来得及脱衣、脱鞋,纵身跳入水中。由于天黑,经过一番搜索,终于在距岸边约20米远的水面上发现了落水者。他迅速靠近,用右手将落水者的腋部夹住。落水者是个中年妇女,体态较胖,人也处于昏迷状态,陈砚和用尽全力将其救至岸边。9点40分,接到报警的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落水妇女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脱离危险,陈砚和勇救落水妇女的事迹在全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湖北日报、孝感晚报、高检正义网、荆楚网、凤凰、楚天公平正义网等新闻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汉川电视台还制作了《公园湖上的生命之托》专题片进行宣传。汉川市检察院党组在事后第二天,迅速作出了向陈砚和学习的决定,号召全院干警以陈砚和为榜样,热爱人民、尊重生命、见义勇为、勇于奉献。
为表彰陈砚和勇救落水妇女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营造互敬互爱、团结互助的和谐氛围,孝感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决定,授予陈砚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
孝感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孝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刘建明和汉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方寿生、汉川市检察院检察长程世明、政治处主任胡少武参加表彰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