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仲裁非公有企业民商事纠纷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2007年8月8日,青岛市仲裁非公有企业民商事纠纷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在青岛仲裁委员会会议室召开。市政府吴海川副秘书长,青岛市工商联徐航会长、甘行茂副会长、解军副巡视员,市政府法制办王新峰处长(代表江敦斌副主任),青岛仲裁委员会袁光辉主任、王孔河副主任以及工商联和仲裁办有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袁光辉主任主持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法制办协调司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关于依法开展仲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试点工作的意见》;研究确定了《青岛市仲裁非公有企业民商事纠纷试点工作方案》;研究通过了《关于依法开展仲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后由市法制办、工商联和仲裁委三家联合下发;徐航会长、袁光辉主任分别做了讲话。会议结束时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海川同志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认为: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既是促进非公有经济繁荣、完善工商联商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仲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用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还是对仲裁事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法制办协调司和全国工商联法律部确定青岛作为试点城市是对青岛的信任也是对青岛前一段工作的肯定。
会议要求,工商联和仲裁委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试点工作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为全国仲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工作创出经验。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会上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海川同志为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联和仲裁委领导组成的青岛市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仲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工作的开展。
青岛市仲裁非公有企业民商事纠纷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建立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仲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工作,交流和通报情况,研究、解决仲裁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联席会议将不定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