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圆满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维护税收法制的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基础上,青岛市地税局经过精心组织,稳步推行,全面完成了对1994年至2006年3月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出全文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268件,其中有3件已于2004年发布废止;部分条款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件;现行有效文件666件;需要继续执行但应当进行修订的文件12件。
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在充分交流、沟通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总局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将整个清理工作分成动员部署、初步清理、分析评估、审议确认、发布上报五个阶段。
目前,青岛地税已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工作制度,使清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