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调查通报制度推进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为巩固三年解欠工作成果,全面落实1月25日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建设部下发通知(建办市函[2007]109号),要求建立防新欠长效机制定期调查和通报制度,按时上报《防新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调查表》季报表。省建设厅结合我省实际对此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建设部通知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清欠工作重心要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设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新的拖欠问题发生。省建设厅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放松,切实抓好长效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工作;要继续搞好协作配合,切实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清欠长效机制建设的调度工作,着力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对防新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的调度报送工作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
另外,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设厅有关要求,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问题的通知》(青建管字[2007]8号),通过把好“四个关口”——招投标、施工许可、日常监理检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完善“三项制度”——建设工程项目担保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解决拖欠投诉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市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