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民政局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15日,县民政局采取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5个村(居)的方式,由局党组成员带组分片对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同时,市民政局在6月19日~21日随机抽查我县5个乡镇的6个村,督查了村(居)务公开工作。
经市、县督查发现,大多数乡镇和村(社区)非常重视村(居)务公开工作,能及时、规范公开,但仍然有部分乡镇和村(居)工作滞后,走过场,存在公示内容不全面、公示不及时等问题,不能充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现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请各乡镇务必严格按照《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中共西充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推行“八公开一评议”工作的通知》(西委办发〔2018〕51号)、《西充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民政〔2018〕27号)等文件精神,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立即整改,加强督查指导力度,严格落实已确定的村(居)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要求,努力形成村(居)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态势。
***:1、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西充县民政局
2018年7月3日
***1:
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主要问题类别 | 主要表现 | 整改要求 | 备注 |
1.有无公开栏 | 虽有公开栏,但公开栏面积较小。 | 公开栏面积一般情况不得少于10平方米。 | |
2.公开栏公示内容是否全面 | “八公开”的部分栏目没有公示内容,甚至部分村(居)不晓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重一大事项”、“村级项目事务”、“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等应该公开哪些内容。 | 参照《村级事务八公开清单》的要求。 | |
3.公开栏是否方便群众观看 | 公开栏设置较高;公开栏设置较偏僻;群众前往公开栏不方便; | 公开栏应设立在方便观看的地方,合理设置公开栏的离地高度,让群众能“看得到”。 | |
4.公开栏有无破损 | 公开栏用广告写真纸简单的张贴在山墙上或展板架上,或没有雨棚而被淋蚀,或没有橱窗而被人为擦落甚至被撕掉;公开栏采用黑板、粉笔的形式,但是或没有雨棚而被淋蚀,或没有橱窗而被人为擦落。 | 公开栏设置要体现牢固、实用原则,应以有机玻璃橱窗、有挡雨棚的固定式公开栏为主,解决公开内容“管当时”的问题。 | |
5.公开栏字迹是否清楚 | 公开栏张贴内容字迹较小,看不清楚。 | 合理设置公开内容的文字大小,让群众能“看得清楚”。 | |
6.公开内容更新是否及时 | 由于刚刚推行村级事务“八公开”,基本上能做到公开内容及时更新。 | 相对固定的有规律的村(居)务事项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应每季度结束后10内公开一次。 | |
7.惠农政策资金是否公示到户、标准是否准确 | 惠农政策资金未全面公开,如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资金公示没有具体到户,甚至只公开了总户数;公开补助标准与当前执行标准不一致。 | 涉及发放到个人的所有专项资金均应公示,要公开享受人员的姓名、金额等详细信息,且应当长期公示。 |
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主要问题类别 | 主要表现 | 整改要求 | 备注 |
8.财务收支是否明细 | 使用会计“专业术语”和“模糊语言”;公布“坨坨账”,群众看不懂。 | 应逐笔、逐项公布各项收入和支出的流水账(出纳账),特别是摘要(事由)要表述清楚,让群众能“看得懂”。 | |
9.公开内容审查程序是否完善 | 公开内容没有履行审查程序,或者审查过程没有痕迹(记录)。 | 完善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开事项提出、内容审查、会议决定、实施公开等程序进行,并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 |
10.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内容纳入公示 | 大多数没有列入公示范围。 | 应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内容”(即“12问”、接听电话等)列入村(居)务公开的内容之一。 | |
11.公开栏是否规范统一,有人管理 | 公开栏内“八公开”的各个栏目没有结合每个栏目应当公开的内容合理设置版面,出现公开内容多的栏目版面较小,张贴内容重叠,不便观看,然而公开内容少的栏目版面预留较大而空置;负责管理公开栏的责任人不明确,在村(居)委会副主任与监委会主任之间推诿。 | 应当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公开栏各个栏目的版面大小;村(居)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可明确为村(居)委会副主任负责实施、监委会主任负责监督。 | |
12.是否建立党员群众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 | 没有建立村(居)务公开党员群众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 | 公开栏旁应设立“意见箱”,并公布县、乡(镇)监督电话,收集村(居)民反映意见建议,对于有异议的,村(居)监督委员会要做好调查,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监督台账。 | |
13.是否建立公开台账(档案) | 公开台账流于形式,其记录停留在以前年度,甚至没有建立公开台账;没有立卷归档、妥善保管;没有上报乡镇备案。 | 村(居)务每次公开的内容(含审查、会议等记录)应形成纸质材料备份,并建立台账归档,每季度汇总上报乡镇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