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完善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高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今年市科技局根据市委督查室考核办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各区市意见和基础上,参照国家、省科技进步考核的指标体系,经过认真研究完善了年度对区市考核指标体系,将原来对各区市的科技进步考核改为区市自主创新考核。
一是考核内容作了部分调整。由原来考核财政科技投入、专利情况等内容,调整为考核财政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和创新能力建设等4项内容。
二是考核指标更为科学合理。以前考核内容过于单一,仅财政对科技投入一项就占了考核总成绩的50%,而此次调整后只占了25%,虽然此项指标所占比例有所降低,但通过进一步细化使考核更为全面和科学合理,既考虑了占各级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也体现了总量和增幅的变化。
三是考核指标更为简单、实用、可操作性强。调整后的指标均采用量化方法,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要求各区市的证明材料由市知识产权局、统计局等第三方提供,使考核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克服了人为因素影响,提高了考核可信度。
四是进一步促进区市重视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本次考核指标紧紧围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我市的塔形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了区市在专利、科技成果、高新技产业、引进大院大所等方面的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各区市在加强自主创新方面积极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