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份各区市外经贸局长业务通报会召开
2006年9月22日,青岛各区市外经贸局长业务通报会在开发区召开。市外经贸局局长武铁军主持会议,各区(市)外经贸局领导、市外经贸局有关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出席。
市局副局长邢立志通报了1—8月份我市外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近期在利用外资方面出台的一些新政策。1—8月份,全市共批准外资项目902个;实际外资25.9亿美元,同比增长31.1%;外管局到帐外资10亿美元,同比增长10%。
邢立志副局长还介绍了《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衔接的有关具体问题。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问题,一个境外自然人可以在我国注册一家以上的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出资期限”问题,地方审批的项目都不得超过两年;关于“再投资”问题,不再受开业年限、是否赢利、投资比例的限制;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问题,目前仍需商务部批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关于“同股不同酬”问题,中外合资企业原则上要求同股同酬,否则要求其注册为中外合作企业;关于“外商投资主体身份公证和鉴证”问题,合法入境的境外自然人验证护照原件后不再要求其提供身份公证和鉴证文件。
利用外资新政策还包括外商投资非自用房地产应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反垄断审查;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等。
市局助理巡视员丛彦通报了国家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情况以及商务部“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申报通知。9月14日,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取消了255种商品的退税,降低了1130类商品退税率,提高了191类商品退税率。将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此类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新政策于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按照1-8月份数据测算,我市有2556家企业出口商品被降低或取消了出口退税,占全市有出口实绩企业总数的41.3%;涉及出口额19.9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4.9%;有286家企业被调高了出口商品退税率,涉及出口额7.55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6%。
为鼓励农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出口,国家设立了“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2006年度金额为5.5亿元,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希望各区市积极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
另外,局会展处介绍了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论坛筹备情况。该论坛将于10月9日在海天大酒店举行,请各区市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局外企处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需求调查问卷填报有关事项。
武局长对有关事项做了简要说明,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布置。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政策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土地、金融、市场准入。具体措施包括促进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修订产业指导目录、调整出口退税、加工贸易升级、扩大进口、加强对外资并购审查、清理“两资一高”项目等。
二是总结了1—8月份外经贸进度情况。外贸出口快速增长,完成全年目标比较有把握。1—8月份完成出口134.62亿美元,同比增长19.7%。压力最大的还是外资。1—8月份有六个区市的到帐外资同比下降,分别是保税区(下降58%)、崂山区(下降40%)、胶州市(下降20%)、即墨市(下降8%)、市南区(下降5%)、市北区(下降2%)。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此非常关注,亲自给上述区市领导写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三是四季度工作。能否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关键看四季度。尤其是利用外资,各区市要紧紧抓住旅游、高科技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如崂山区的大飞轮项目、市南区的服务外包项目等。要高度重视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认真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服务外包“十百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