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组织开展空气质量二级预警响工作
为有效遏制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标。根据《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兴义市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提示函》,兴仁市于2023年1月14日启动环境空气质量二级预警响应,对照预警管控级别,统筹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城区街道办,压紧压实管控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措施。
一是安排专人对14~15日数据盯实研判分析,及时协调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城市清扫、冲洗、洒水降尘频次,联系空气质量自动站运营方开展仪器设备的运行调试和校零校标,确保设备正常,数据准确全面。
二是出动道路洗扫车、抑尘车对城区振兴大道,东湖大道、兴仁大道、园区大道等主干道路进行洗扫,对空气开展抑尘,加大空气污染重点区域的抑尘力度,有效降低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三是广泛宣传《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餐饮油烟管理法律法规,要求餐饮业按照规定设置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严防油烟污染环境,严格守法经营。持续开展巡查治理和宣传教育,长效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
四是出动人员在城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劝导违法行为人立即整改,并对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巡查工作中未发现秸秆、生活垃圾焚烧情况。
五是加强对登高等涉气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配备、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情况,督促企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确保污染物各项指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源头控制污染。
六是围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重点对主城区“工地周边围挡、喷淋降尘设施运行、裸露表土苫盖、工地洗轮池使用、运输车辆密闭、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和工地废弃物资散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是加强对重点时段和路段道路交通疏导力度,确保畅通,减少尾气排放,杜绝发生长时间拥堵大面积拥堵情况。
下步工作中,市直相关部门统筹推进环境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做到“提前介入、有效管控”,控制和降低污染峰值,有效防范我市出现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