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能集团加强对合资合作公司(青岛市)安全生产和服务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外合资合作公司(青岛市)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利,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泰能集团制定并印发了《对外合资合作公司(青岛市)安全生产和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中所指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重大生产事项、安全、保卫、消防等四个方面。
泰能集团对合资合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工作坚持宏观管理、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和对外服务监管备案制度。
泰能集团安全技术部对合资合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泰能集团的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资合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资合作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是合资合作公司安全生产和服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和服务管理工作负全责。
泰能集团《对外合资合作公司(青岛市)安全生产和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对加强和推进整个集团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工作,保证企业集团化运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