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多项措施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开展
为加快推进开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建设,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食品安全质量。近日,管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意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据悉,今后,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其社区商业设施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将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必验项目,由商品流通主管部门验收把关,进一步规范了新建居民小区社区商业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
在政策扶持方面,开发区积极争取并用好上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扶持政策,并做好扶持资金落实和使用监督的同时,强化了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配套扶持。一是结合放心食品工程建设,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对符合开发区规划并经验收合格的农家店按照与商务部、财政部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政策1∶1的配套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给予扶持。二是对试点企业设置的24小时便利店及在偏远、人口较少社区设置的农家店给予上缴增值税、所得税三年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优惠扶持。三是对在开发区设置商品物流配送中心的大中型连锁企业,积极帮助其申请商务部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的贴息扶持(扶持1年),并视其档次和规模,按与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差额部分给予配套贴息(扶持1年)。
为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开发区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推进、协调和引导。同时,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地落实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计划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