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相关事项李亚平主持
昨天(1月6日),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方案》拟提出,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围绕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探索苏州文物建筑资源保护、管理、活化、利用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切实加大文物建筑保护力度,积极拓展文物建筑合理利用途径,统筹兼顾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到2023年,建立健全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物建筑资源管理体系、活化利用体系、教育传播体系和安全责任体系。依托苏州丰富的遗产资源,集中连片、统筹保护、分类活化、科学利用,引领构建“江南文化”国家文化地标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体系,弘扬“以文化人,以文报国,以文筑城,以文兴业”的江南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打造江南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据了解,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启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苏州成功入围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