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未申请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协调会议在莱西市召开
为加大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力度,做好机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4月20日,青岛市安监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局、青岛市工商局在我市召开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崂山、胶州、胶南、平度、莱西五市区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和工商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进度和有关证照清理情况,传达了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煤矿山企业三证一照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42号),就关闭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部署。
一是认真落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依法关闭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非煤矿山的通知》(鲁安发[2006]29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责令未按规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二是加强和规范非煤矿山企业三证一照颁发管理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省四部门“通知”要求,加强“三证一照”颁发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列为关闭对象的非煤矿山,坚决关死关住,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关闭程序、继续非法生产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按规定予以处罚,并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关闭取缔的非煤矿山企业,在新闻、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