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0日发表
依据河北省《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42号),预计12月12日-15日,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2月12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此通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24时。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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