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制定出台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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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4月1日下午,市总工会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一致通过了《青岛市总工会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其中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共八个方面22条;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共六个方面24条。
市总工会党组十分重视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的讨论制定工作,把讨论制定过程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激发党员深入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在讨论制定过程中,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章》、******1月14日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主动征求市委督导组的指导和帮助,立足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认真查摆市总机关、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四下四上”、五易其稿,在市总党组研究同意的基础上,经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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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2:59:45重新编辑